(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22年12月
考核对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在读博士生
目的与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化学与材料科学学位分委员会研究决定, 对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作以下规定。
考核方式:书面报告与口头方式。
书面报告包含内容:见文后附件。
口头答辩:时间(15分钟),包含如下内容:1.研究方向与选题依据;2.已取得的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内容和成果 (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结果等);3.研究工作进度安排和计划 (达到毕业要求的计划)。
成绩: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 人)组成答辩小组,每年一次组织答辩,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通过的方可通过。考试不通过率最高可达20%,如因进展显著滞后,成果创新性明显不足,预计开题后一年难以达到博士毕业论文质量要求等原因未能通过首次开题报告, 可于下一年重新申请开题, 两次开题仍不能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
考核时间及次数:每年十月中下旬进行,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博士二年级和博士三年级)。注明:开题报告的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必须在提交学位论文进入评审环节前间隔时间不短于 1 年完成。
答辩后提交材料:
开题报告上传地址: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yjs.ustc.edu.cn,在“培养过程”或“学历学位”中“开题报告上传”栏。
申请答辩的博士生必须提前一年上传开题报告才能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硕士要求提前半年。
2.学生需要统一提交电子版开题报告和开题评审表给教学办公室,以在教务系统中录入。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2021级博士班开始)正式施行。
开题报告模板见附件:
材料系博士开题报告要求(22版)-2022.12.2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