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资格考核方案

时间:2023-09-07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202212

考核对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在读博士生

目的与方式:考核博士生的独立研究能力,包括资料调研,课题选择、研究计划设定、研究申请书撰写、以及陈述能力。

考核方式:书面报告与口头方式。

课题选择要求:提交一个与申请人及所在课题组现有研究方向不同的课题。判断是否符合“与在研方向无关的课题”,需经过导师以及2位本系教授认定。

书面报告包含内容:1.题目,2.摘要,3立项依据(研究背景与存在的关键问题),4.拟开展的研究内容,目标与解决的科学问题,5.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和可行性分析。(总字数:4000字以上)。书面报告中立项依据部分应有相应的参考文献,文献清单格式需包含作者、标题、期刊名称等信息,参照Nature期刊格式。资格考核的书面报告占总成绩50%

口头答辩:时间(15分钟),包含如下内容:个人情况介绍,立项依据,拟开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等。

成绩:由不少于3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答辩小组,每年一次组织答辩,并给出成绩。考试不通过率最高可达20%,原则上两次不通过将取消博士资格

考核时间及次数:每年十二月中下旬进行,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博士一年级和博士二年级)。

注明:以下情况的学生可以免于考核,自动通过。但需提交所发表文章的复印件给答辩小组。

一、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综述文章、或撰写学术专著章节。

二、博士期间,以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综述文章、或撰写学术专著章节。


博士生资格考核报告见附件:



材料系博士生资格考核报告表(22版)(2).doc